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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机关人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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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机关人员4名公告

2016-10-10 20:57:36 | 来源:海安县政府网

【导语】2016江苏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机关人员4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县发改委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县级机关部门、区(镇)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区(镇)机关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13年8月以前录用的公务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基层工作不少于三年;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转任到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及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以上条件者到县发改委报名。报名时由县发改委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2.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总分100分。

3.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4.组织考察。按笔试、面试总分(各占50%),合计综合成绩后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同分,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5.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按1:1的比例确定4名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等,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6.公示与审批调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县发改委办公室(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06号县行政大楼1725室)。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88859921;监督举报电话:88859910。

原标题: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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