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3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地点:州喀院。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
按本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调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喀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
导,具体工作由州喀院考调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体
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政审
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6.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喀院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由州喀院考调办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凡经州喀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喀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
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
由州喀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咨询电话:
0859—3117990(州喀院人力资源部)监督电话:0859—3613599(州喀院纪检组)。
原标题: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贵州黔西南喀斯特研区域发展研究院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
中共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党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