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贵州黔西南州总工会考调事业人员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内到州总工会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审核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面试
根据考调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报州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总工会办公室。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由黔西南州总工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总工会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总工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一)参加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考调秘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考调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总工会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2279
监督电话:0859—3238305
原标题:黔西南州总工会2016年考调事业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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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总工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