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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4年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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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4年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

【导语】辽宁:2014年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和3:1的面试比例,按照从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中,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破格提拔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但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予以保留;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六、面试

  明确保留的职位,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缺考需书面向遴选单位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考。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面试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命制。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遴选。面试组织和面试评委组成严格按照《2014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设置专业测试的,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组织严格按照《2014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或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2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体检和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任职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平职转任。

  九、纪律与监督

  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是树立面向基层用人导向,拓展选人用人视野,改善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要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十不准”,从严干部档案审核,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遴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帮助造假的也要严肃处理。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与各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不得报考该遴选单位职位。严肃遴选工作纪律,把督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派专人对遴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咨询电话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024-23128270

  省公务员局 024-23448317

  原标题:2014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4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4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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