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南新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计5人。
其中:
行政编制共3人,具体岗位如下:
1.文秘室工作人员1名;
2.经调室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
3.财税金融办工作人员1名。
事业编制共2人,具体岗位如下:
4.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限男性)。
二、遴选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领导和同志们认可,群众公认,家庭、社会背景清白;
2.岗位1、2、3要求: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2013年9月30日前具有公务员(含参管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岗位4要求:2013年9月30日前具有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教师除外),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2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8日8:30至2016年10月14日17:00。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新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501室,联系人:曾维,联系电话:0745—6228373、18075581678。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201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以及两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将于2016年10月17日16:30统一向参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按照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视入围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示、试用和调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正式人选,报县编委会通过调入。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新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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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