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南衡东县委办公室选调政研室人员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政研室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政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文笔较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男性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2016年9月18日至21日)。通过衡东电视台、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计算机加密通信系统发布选调政研室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2016年9月21日8:00至9月26日18:00)。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委政研室(联系人:何可人,联系电话:5238189)。
3.资格审查(2016年9月27日)。由县委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委办通知参加考试。
4.笔试(2016年9月28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选拔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适当核减选调计划。考试内容:①公文写作;②调研报告写作。笔试成绩100分(公文写作60分、调研报告写作40分)。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两次。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实地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7.公示。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试用。试用人员安排到县委政研室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
1.《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选调政研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原标题: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选调政研室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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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