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4年绍兴市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公开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越城区纪委(监察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6名。
二、选调范围
市级机关部门,各区、县(市)机关部门及乡镇(街道)。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选调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法学类、法律类专业毕业,有2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2、会计类、审计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职称的优先录用;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步骤进行。按照资格条件,可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个人自荐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5日—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地点:区纪委干部室(区政府大院D楼209室),联系电话:88317018。应提供的资料:纸质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资格条件所需职称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区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1的,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三)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选(法学类、法律类专业取前12名,会计类、审计类专业取前3名,文字综合能力方面取前3名)。面试侧重于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按考生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按应选调职位数1:1.5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五)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附:越城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绍兴市越城区监察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