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4年罗甸县地方海事处公开遴选5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由县地方海事处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地方海事处综合股办公室(县交通局二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到2:1比例方能开考。
5. 报名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遴选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加盖行文单位公章);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部门章);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环节,凡是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用资格。
(三)报考资格公示
经资格初审后,提前3天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人员名单。
五、考试
考试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应对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名称:《基础知识与安全生产知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5日上午8:30-12: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地方海事处综合股办公室(电话:4800711)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均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能满足3:1比例,就按3:1比例确定;如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遇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笔试、面试《准考证》由县海事处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和发放。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3.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