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4年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充实省编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
一、选调人数
选调工作人员2名:文字综合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有公务员或参照人员身份,职务层次为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文字综合岗位报考人员还须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现单位同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并在现岗位任满1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其他条件
1.文字综合岗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具备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2.财务岗位:第一学历为财务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取得会计执业资格证,能够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与公示、试用与调入等程序进行。
1.报名。市州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陆湖南省机构编制网或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所在市州编办报名。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下载《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省编办人事处报名(韶山北路一号省委大院三办公楼334房,电话:0731—8221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