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2014年佳木斯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9、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遴选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值各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能进入遴选的下一个环节。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由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内容以职位要求的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专业科目内容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招录计划。
(三)确定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
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体检、组织考察人选。
(四)体检、组织考察
体检、组织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组织考察,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遴选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手续
经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遴选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