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山东菏泽市直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6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和选调职位
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为菏泽市市直机关(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职位和综合文秘职位两类(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市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意见》(鲁组发〔2012〕45号)有关要求。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5日以后出生);
4.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5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行政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市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任职试用期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打印和发送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下载并填写《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工签名(1式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7日16:00前以PDF格式发送到遴选和选调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和选调工作全过程。遴选和选调单位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报名登记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的,遴选和选调单位不予资格审查。
遴选和选调职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比例达不到1:5的,取消该遴选和选调职位或相应减少遴选和选调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和选调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于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交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