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浙江龙游县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龙游县委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其中龙游县委信息中心1名,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1名,龙游县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5名,面向全市或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在现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违纪违法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发布信息。2016年8月28日,通过《今日龙游》、龙游电视台、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qzrls.com/)、“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及龙游县公文交换系统等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报名推荐表》上表明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名需带材料:《报名表》或《报名推荐表》(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参加工作时间(履历)证明,相关获奖材料,一寸免冠近照3张。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8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于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到原报名点领取)。
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3,若低于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4、组织比选。
(1)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龙游县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选调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采取闭卷方式完成,主要测试考生综合文字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若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超过1:8的,按笔试成绩1:8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该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5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及职位适应度等。
(2)县委信息中心文印选调职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操作、文印、保密等知识;若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超过1:8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8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该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40%,主要测试考生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及职位适应度等。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每一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根据考察人选与选调岗位的适应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由选调单位择优选择,按1:1的比例确定拟调用人员。
6、公示调动。拟调用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同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本方案由选调单位会同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2652
原标题:龙游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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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表及组织推荐表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