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河南沈丘县委巡察办遴选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立党委巡察制度的安排部署,确保沈丘县委巡察机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经县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沈丘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此次共计划遴选工作人员7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县直单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公检法专项编制人员除外)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2.中共正式党员;
3.大专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乡科级干部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2.熟悉巡察工作;
3.中共正式党员;
4.大专以上学历;
5.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入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发布遴选公告
在沈丘县委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共沈丘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后),经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携带报名推荐表两份、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版2寸照片4张到遴选领导组办公室报名。对自愿报名又符合报考条件者,各机关单位不得设置人为障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报考。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下午六点前
联系人电话:唐前 1760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