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4年绵阳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公开遴选8名司法助理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复审
1、通过初审人员须本人前往并提供以下资料:
(1)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绵阳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园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须张贴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经所在单位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2、复审地点:绵阳市司法局四楼政治部(涪城区南河路28号,可乘坐10路、1路公交车南河路口站)。
3、复审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0月下旬;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参加笔试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以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和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须带上身份证原件;
3、考试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以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市人社局参与,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综合素质。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的通知》确定。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遴选对象,并在绵阳市司法局政务网站http://sfj.my.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经调查不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递补事项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七、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本公告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266427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司法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