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黑龙江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经宝清县人民政府同意,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4人。
二、选调范围
宝清县(含乡镇)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试录用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二)男性,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用、调入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可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统一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值各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及调研综合能力为主,题型以公文写作为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当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达不到招考岗位数3:1比例时,由县政府办公室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重点测评理解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经验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察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用)》执行。
(六)试用和调入。经县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选调人选。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在符合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办理调转手续。
(七)其他事宜。在本通告中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解释说明。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208室(文秘办)。
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办现场报名(联系人:王丹,电话:18246901105、5419173):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职务证明或《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取通知单)复印件1份;④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
原标题: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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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