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浙江衢州市卫生监督所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衢州市卫生监督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整体结构,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衢州市行政机关(含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乡镇选任制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医学类相关专业。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身份工作经历。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职位选调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2016年8月5日前,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www.qzwsj.gov.cn)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卫生计生委1号楼101室(地址:衢州市区荷五路58号);联系人:郑洁;电话:3081059。
3.报名者需带材料:《衢州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时间证明和近2年考核合格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选调按1:3开考比例开考,如报名不足1:3比例的,将取消本次选调工作。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6年8月 26日到市人事劳动大楼(荷三路231号)五楼西走廊上领取。
(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写作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8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卫生计生委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然后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
(六)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依次递补。市计划生育协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市卫生计生委研究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纪检人员监督下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5)录用和公示。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过程的每个环节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原标题:衢州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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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