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海南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和名额
全省检察、法院及公安系统在编在职公务员3名,性别不限。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在职公务员身份,符合《公务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选任条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从事公务员工作满三年以上。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现任科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以上法学、侦查专业毕业,获法学、侦查学学士以上学位;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一经录用须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满5年。
三、选调的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2日。
2、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直接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5楼政工科。
报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9号
联系电话:0898-66811159,0898-66826108
传真:0898-66822464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者可将报名表与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lhjc66811159@163.com。
3、报名者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身份证、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3)公务员身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任免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
(4)获奖证书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
(6)近期正面一寸(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7)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本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对确定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三)考试和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入围后按1:2比例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8月20日(周六上午9点),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测试检察业务知识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组织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递补。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选调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论,对拟选调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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