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选调督导评估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质量监测员的可除外);
(5)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年度考核表、任命文件等;
(6)近五年来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软件设计、测量量表等成果(数量不限)。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1日
报名地点: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8号504房间,联系电话:0472-5150599)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政工科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综合考核
(1)第一环节,业绩及成果考核。由考核小组对报名者的业绩及成果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拟选名额1:2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下一环节考核人选。
(2)第二环节,表达能力考核。由考核小组现场命题,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用计算机完成命题作文,之后根据所作文章进行现场答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写作满分为60分,答辩40分,合计100分。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计算出综合成绩(业绩及成果考核40%,表达能力考核60%),上报选调领导小组审核。
(三)组织考察
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名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四)选调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市教育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审定,选调结果在包头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者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聘任手续。
六、其他
(一)对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在包头市教育网和微信公众平台(btjyfb)同时发布。
联系电话:0472-5150599
原标题:包头市教育局选调督导评估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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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