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南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额事业编制人员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规定》(保办发[2014]42号)、《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办发[2014]43号)和《保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经县人事领导小组批准,在保靖县内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计划
遴选岗位3个,遴选人员5名(全额事业编制)。详见《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备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22日之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事业岗位的人员身份要求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8.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2016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5日
报名地点: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B8001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持《保靖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教师参加公开遴选须经教体局和分管县领导及县人事领导小组领导同意。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2.资格审查。
由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3.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以递补一次。
5.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公开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报县人事领导小组组长签批,按程序跟班试用。
6.跟班试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
7.调动。
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8.纪律与监督。
整个遴选工作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的指导。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凡经研究决定被公开遴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按时到公开遴选单位报到跟班。公开遴选期间,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释。
原标题: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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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