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广东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选调2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以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为准)。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并已办理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11或985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
(四)年龄在28周岁至35周岁(即1981年7月14日以后至1988年7月14日前出生)。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性别:男。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或其他有关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确定初步选调对象。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我局干部考察组到初步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主要听取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和群众的意见、查阅其人事档案等。体检按照招录公务员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5003;
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为群巷1号5座,邮编:528500。
特此公告。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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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