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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鼓楼区选调驻外招商人员1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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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鼓楼区选调驻外招商人员15名公告

2016-07-11 20:46:46 | 来源:鼓楼区政府网

【导语】2016江苏鼓楼区选调驻外招商人员15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展招商渠道,提高招商实效,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驻外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驻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等地招商人员15名。

二、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

3、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三年考核等次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适应长期驻外招商。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招商引资或经济工作的同志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用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正在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或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

鼓楼区公开选调驻外招商人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开选调驻外招商人员工作。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

2、面试。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答辩测评。

3、人员确定。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和人选基本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4、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办理借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借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借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四、使用管理和考核激励

1、驻外招商人员的驻点分配、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及考核由区招商服务中心负责;驻外时间一期2年,每个驻点为一组原则上3人,日常轮流保持两人在点,每人每月在外开展招商工作不少于15天;参与全区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单列,不占用原单位名额。

2、驻外招商期满,经综合考评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可优先提拔使用;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工资渠道转为全额拨款。

3、驻外招商期间,人员编制和身份性质不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相关工作待遇参照市政府驻外招商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每月区政府再给予工作补助1000元/人,另根据表现优秀的(另行制定考核指标),一个驻外年度一次性补贴12000元/人。

4、建立重大项目引进激励机制,对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个人和招商小组,按照重大项目税收贡献度给予奖励。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7月28日-29日,上午9:00—下午4:00。

鼓楼区政府办公楼9楼917室。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从鼓楼政府网(http://www.xzgl.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鼓楼区公开选调驻外招商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学历、学位等资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组织推荐报名的,由单位派员领队报名,个人自愿报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3、所有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准弄虚作假,违者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咨询电话:0516-87636915 87636323

监督电话:0516-57636506

本简章由鼓楼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鼓楼区公开选调驻外招商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鼓楼区公开选调驻外招商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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