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浙江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安排到法规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较强,乐于从事法规、法制工作。
2.选调对象为本县事业在编的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近五年考核合格及以上;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部门工作满3年以上,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7月13日— 7月2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交通大楼4楼),联系电话:83338310。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表(见附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近几年(乡镇五年、部门三年)考核及获奖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表必须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二)资格审查
由综合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1: 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时间另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取。
(五)决定选调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办党组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2.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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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