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北潜江市委政法委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拟在全市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中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遴选对象
市直各单位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且在所在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2014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有意向从事政法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在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2014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五)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功底、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外出调研、全天值班、突发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2016年6月27日-7月6日)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携带《市委政法委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照片1张。上述报名材料可由单位统一上交,也可报名者本人直接报送至市委政法委干部科。
2、资格审查(2016年7月6日)
市委政法委对报考者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考试。
3、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委政法委组织笔试,笔试注重对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及文字综合运用能力的测试。
4、考察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考核。
5、公示和录用。根据综合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相关手续。
6、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巍 189XXXX6500
注:《市委政法委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已发各市直单位,请考生自行打印填报。
原标题:市委政法委关于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