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南湘乡市人民法院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满足法院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院2016年面向全国机关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和标准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严格按程序办事。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国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登记,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法官助理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书记员需具有法学类学历;
4、具有2年(含)以上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至2016年5月1日);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如:《法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不能列入选调范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需承诺在湘乡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5年以上。
(二)报考具体要求:
岗位:法官助理2名,法官助理(执行)2名,书记员1名,共计5名。
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学历:本科以上
专业:法学相关专业
年 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性别要求:
法官助理(不限)
法官助理(执行):限男性
书记员:不限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至7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