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内蒙古通辽市蒙医整骨诊疗技术和蒙医药古籍整理传承人遴选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继承、发扬和创新蒙医药特色优势,保护濒临失传的老蒙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医疗经验和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扶持和促进我市蒙医药事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蒙医整骨诊疗技术和蒙医药古籍整理传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共遴选蒙医整骨诊疗技术和蒙医药古籍整理方面的传承人15名,其中:遴选蒙医整骨诊疗技术传承人10名,遴选蒙医药古籍整理传承人5名。
二、遴选条件
所遴选的蒙医整骨诊疗技术和蒙医药古籍整理传承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蒙医药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本人自愿且有志于研究和继承老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5、蒙医整骨诊疗技术传承人须熟练掌握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蒙医药古籍整理传承人须熟练掌握蒙、藏两种语言文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现役军人和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公告;
2、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通辽市老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传承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3、市卫计委、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4、带教专家提出遴选意见,确定跟师学习人员;
5、市卫计委、人社局进行审核确定;
6、带教专家与传承人签订为期3年的传承教学协议并报市卫计委、人社局备案。传承教学协议应包括学习时间、学习方式、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考核及违约罚则等内容。
四、政策待遇
1、传承人学习期间,对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每月发放跟师学习生活补贴3000元,并由市财政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对已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传承人,保留原单位编制和工资待遇,不享受相关学习生活补贴待遇。传承人待遇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兑现,按考核周期发放。对于学习期间进步较快、表现突出的传承人,可视情况予以适当的奖励。
2、从签订师承教学协议起,学习满三年,经带教专家、市卫计委、人社局考核合格后为传承人颁发出师证书,无单位人员按照通辽市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八类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转向市场自主择业。
五、报名要求
1、本次遴选传承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通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直接键入单位名称),在“公告公示”栏下载《申报表》进行网上报名。
2、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每人只能报名参加蒙医整骨诊疗技术和蒙医药古籍整理其中一类传承人的岗位遴选,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从2016年7月1日开始至7月8日17时截止,符合条件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将填写完毕的《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lrsjrck@163.com,同时本人自行打印《申报表》二份,以备资格复审。
4、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遴选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遴选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5、本次公开遴选事宜由通辽市卫计委、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475)8212627(卫计委)
(0475)8836716(人社局)
原标题:通辽市蒙医整骨诊疗技术和蒙医药古籍整理传承人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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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