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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株洲市环境保护局遴选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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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株洲市环境保护局遴选5人公告

2016-06-30 11:24:01 | 来源:株洲人事考试网

【导语】2016湖南株洲市环境保护局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党政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干部职务层次为科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综合文秘岗位、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在地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过文章的可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务管理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4年6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且在现有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5、愿意在报考单位工作5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共遴选工作人员5名,其中市环境保护局荷塘分局工作人员2名;市环境保护局芦淞分局工作人员3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人事考试网、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下午15:00- 18:00)。

报名地点:株洲市环境保护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803室)。

报名需提供资料:

1、加盖公章的《2016年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hbjrjk@163.com;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能证明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文稿、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

6、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考格式见附件3);

7、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为文字综合能力、时事政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在2016年7月进行,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通知为准。

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遴选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市环境保护局对拟转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

六、纪律监督

整个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市环境保护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遴选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咨询电话:28682653

监督电话:28682655

原标题:2016年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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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

2016年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登记表

2016年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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