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西:2014年分宜县公安局公开选调9名人民警察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体能测试
根据理论测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前18名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100米;(2)1000米(男子)、800米(女子);(3)10米×4往返跑;(4)立定跳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计分。
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9时,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四)体检
根据理论测试和体能测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
如体检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第10名起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政审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选调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式,对拟选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选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选调对象必须在政审(考核)前一周内,持《分宜县面向县外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征求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调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第10名起由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补录为选调对象,列入政审(考核)范围。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调配
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委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新选调的公务员按科员职务重新确定,原职务和级别不再保留。选调后,在分宜县公安局最低工作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分宜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