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云南红河州招商局遴选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充实州招商局的科室干部力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更好地推动全州招商引资各项事业的开展,报经州人社局公务员局同意,决定按组织程序面向全州机关各部门公开选调1名副科级以下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选调条件
面向全州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开考试遴选1名办公室文秘岗位人员。
选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公文写作功底,具备公文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经济工作。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3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份为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二)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不宜调动的人员。
二、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需填写《红河州招商局2016年公开考试遴选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报名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30日。报名时,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小二寸免冠同版正面照片3张,交到州招商局公开考试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一楼C125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7月8日17:00前到州招商局办公室C12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0873-3666554
信息查询网站: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红河招商网
(三)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考试。
(四)考生在选调工作开展期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职位匹配程度考察等过程中),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选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转任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9日8:30-11: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业务、职业道德、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基本州情、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上午8: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前2名为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察与录用
考察录用。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笔试占30%,面试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20%),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员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考察结束后提出调用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州公务员局审批,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及任职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调工作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73-3666554(红河州招商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73-3737741(红河州第六纪工委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州招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2016年红河州招商局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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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招商局面向全州机关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红河州招商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