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贵州剑河县遴选城关学校教职工6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按照剑党办发〔2013〕54号、剑府办函〔2014〕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剑河县第二高级中学等城关学校面向本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遴选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63名,革东中学面向本县乡镇事业单位遴选医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职工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和科技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
详见《2016年剑河县城关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第二高级中学等城关学校遴选教职工对象为本县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正式的教职工(城关学校教职工除外);
2、革东中学遴选医务工作人员对象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办事严谨细致,能吃苦耐劳,有团队意识、大局观念强;
3、报考中学岗位的教师,具备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且毕业证专业与报考学科相符;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英语、音乐、体育学科必是本专业学历,并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学校医务岗位的人员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心理辅导岗位的教师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毕业证专业与报考学科相符;
4、在乡镇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年限需满三年及以上;
5、年龄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见习期除外);
8、除具备上述7个共性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剑河县城关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被县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未经所在乡镇单位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教育网(http://www.gzjhedu.com)信息公告栏、剑河教育和科技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向社会公布遴选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六、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业绩量化及考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联系人:陈年良,联系电话:5227633、13985849467)。
3.报名时需交材料
(1)《剑河县城关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资格审查表》1份
(须所在单位、所在乡镇教育督导办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近三年所在学校任教学科证明(学校出具证明,县教研室审核)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标准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需要既笔试又面试的岗位,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只需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直接进行技能测试。审查结果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教育网、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务公开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