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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选聘常设岗位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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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选聘常设岗位2人公告

2016-06-16 18:46:10 | 来源: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导语】2016年6月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选聘常设岗位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按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并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两人及以上竞聘同一职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未办理完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解释。

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9999782。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6年6月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1-3

1、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6年6月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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