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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4年赣州公选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15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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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4年赣州公选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155人公告

【导语】江西:2014年赣州公选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15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6、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以上时间计算至发布公开选拔公告的当月。

  三、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差额票决、公示、调任、任职等程序进行选拔。

  1、报名。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跨县(市、区)报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对平时表现差,不安心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报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公选名额必须达到5:1以上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公选名额。

  2、资格审查。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县(市、区)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拔任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束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将报名情况汇总报市公选办。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公选办统一命题,全市统一集中考试。考试坚持让干得好的才能考得好,考出干部的真水平、真本事的原则,重点检测人选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适岗程度以及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依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命题。笔试结束后,各职位分别按照公选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及时向社会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市公选办统一安排,从市直、县(市、区)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中抽调,同时吸收部分乡镇党政正职担任面试考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综合成绩。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按照 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4、体检。体检由公选职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不合格、弃权等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考察对象。

  5、考察。考察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名向社会公布。各地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考察实行量化评分,考察方案由各地自行制定。考察要注重对干部履职经历、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进行综合分析,深入了解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防止考察工作走过场。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6、差额票决。各县(市、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依据考察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按照公选名额1:1比例,差额票决提出拟任人选,报市公选办审批。

  7、公示。拟任人选名单经审批同意后,由市公选办、考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分别在市、县“党务公开网”等网站及其工作单位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8、调任。经公示无疑议的,由公选职位所在县(市、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根据拟任人选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或提名担任乡镇相应副科级领导职务,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调任审批手续。

  9、任职。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调任后,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实行考核期一年。考核期满后,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其在乡镇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考核期);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职务,由县(市、区)按公选前职务层次及单位性质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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