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陕西麟游县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一)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宝发[2016]5号)、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等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宝组通字[2016]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选拔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突出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论,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突出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把政治可靠、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基层干部推荐选拔到镇领导班子中来,每个镇至少配备1名,进一步激发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拓宽大学生村官就业渠道,加强镇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拔范围
各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
三、选拔条件
(一)镇事业编制人员
(1)在镇工作满5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且目前在岗;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优秀村干部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任期内个人或所在村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实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可按初中以上掌握;
(4)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一届(3年)以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大学生村官
(1)以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为主,且须任满1个聘期(3年,截至2016年6月30日)、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聘期内至少有一个县级年度考核优秀);
(2)身体健康。
“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党纪处分期限内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
四、选拔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