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四川剑阁县统计局遴选(选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公开遴选(选聘)县统计局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岗位
1、县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3名;
2、县统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下)。
二、遴选(选聘)范围
1、县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全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2、县统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全县财政全额供养的在职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三、遴选(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统计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参加遴选(选聘)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新录(聘)人员报名须达到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名,须征得县委组织部书面同意。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回避规定的;
(5)2014年以来参加县内遴选(选聘)缺考2次以上的。
四、遴选(选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4楼)。
(3)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遴选(选聘)岗位、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名者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表彰奖励及遴选(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剑阁县统计局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在遴选(选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资格,且后果自负。
2、笔试和面试
此次遴选(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共同组织。考试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此次遴选(选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选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选聘)名额或取消遴选(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聘)岗位比例不足5:1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考察由遴选(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遴选(选聘)人员在本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