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南桂阳县委办公室、县史志办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按照桂人社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县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务员选调工作人员5名;县史志办(桂阳年鉴编纂中心)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选聘)岗位
1.县委办公室文秘工作岗位工作人员5名,面向全县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县史志办(桂阳年鉴编纂中心)文秘工作岗位工作人员1名,面向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5.职务为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
6.2014年6月12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报考县委办文秘岗位的还需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身体健康。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4日。
2.报名地点:
①报考县委办公室工作岗位的,在四大院办公楼县委办公室306室报名。
联系人:刘国标 13707355991,李登科15973575690
联系电话:0735-4470043
②报考县史志办(桂阳年鉴编纂中心)工作岗位的,在县史志办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毛为光
联系电话:13467867934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报考县委办公室文秘工作岗位的还需提供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如未达到5:1,取消或减少相应的选调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县委办公室统一制发准考证。
五、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按照岗位统一考试、分别排名的办法进行。
1.笔试。分两轮进行。①第一轮:政论文或领导讲话等文稿写作。考试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地点见准考证。②第二轮:采取提供调研素材,撰写调研报告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成绩各占50%得出笔试总成绩。
2.面试。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分排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1对1”面谈形式。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80%、20%的比例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得分从到低分排名公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依据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2次。
七、考察
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的意见,查看本人档案等。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决定试用人选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不良反映者,安排到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县史志办(桂阳年鉴编纂中心)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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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县史志办(桂阳年鉴编纂中心)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