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贵州雷山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到中共雷山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出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县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遴选单位及人员
雷山县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县对外宣传办公室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2)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正式在编、在职(岗)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的雷山县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工勤人员除外)。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事业心、工作能力、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须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满3年及以上(不含基层服务期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互联网操作能力。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遴选通知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信息在唯一官方网站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个人自荐需经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遴选),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1.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中共雷山县委宣传部2016年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并交纸质一份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报名时要现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标准照4张(背面写名字)。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6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报名地点:中共雷山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黄 勤;联系电话:18798548876、333100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资格初步审查由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组织进行笔试,达不到3:1的该职位将予以取消。若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