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湖南新晃县信访局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信访工作力量,充实信访干部队伍,经研究,县信访局拟向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
选调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会工作人员1名,接访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踏实,爱岗敬业,领导和同事认可,无违纪违法记录。
2、本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年龄35岁以下,198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财会工作人员性别不限,其他岗位要求男性。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财会工作人员要求有相关证件;接访人员法律专业毕业优先。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按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试用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按照选调的职位和条件,在新晃政府网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6月15日。
2、报名地点:新晃县信访局(联系电话:0745-6221779)。
3、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学历证(含第一学历)、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符合条件人员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三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报名时交新晃县信访局。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信访局办公室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将于 2016年6月20日统一向参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名额出现空缺后,按面试和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通过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后,拟选调人员到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事宜由县信访局负责解释,整个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导,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原标题:2016年新晃县信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新晃县信访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