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4年遵义市正安县公开选调2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正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补员计划的通知》(正编发〔2014〕6号)文件要求,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考试方式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选调职位设置
计划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各选调职位详见《正安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
1、本县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
2、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干部。
㈡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小康办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县纪工委、非公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且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周年以上乡镇在编在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6、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仍在试用期的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5、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