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云南红河州农业局遴选2名公务员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从全州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红河州农业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农机监理所科员2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善于学习国家和省州各项重大发展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团结合作精神。
2.具有基本的理论功底、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问题分析、综合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重要材料文稿的调研起草等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4年5月31日前参加工作),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4.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心健康,品行兼优。
三、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红河州农业局办公楼307号(蒙自市凤凰路北段)报名(本人不能来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联系人:王斌 电话:3732407。
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任职情况、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
四、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人数少于6人不开考。
五、考试程序
笔试。笔试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为,国家和省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农业农村基本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前6名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经面试后的应试者全部进入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环节。此环节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教育经历、工作任职经历、工作业绩及岗位匹配程度等能力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结束后,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前第1名、第2名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情况,州农业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作为遴选对象,在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未进入讨论决定环节的人选,保留1年的拟遴选人选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八、其他须知事项
1、遴选的相关信息在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2、本遴选公告由红河州农业局负责解释。
九、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
2、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3、主动接受州公务员局、州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的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红河州农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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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