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务员选调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我厅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其中,办公厅机关4名,市档案局2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市内:在市区党政机关工作5年以上,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二)市外:在地级以上市党政机关工作5年以上,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胜任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五)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可从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下载);(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09室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0755-88128235(谭小姐)、88127845(刘先生);传真:88102859。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登记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ermic@sz.gov.cn。
4.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5月30日—31日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为6月4日—5日,地点设在深圳市。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考察工作。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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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