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江苏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员会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主要从事涉法涉诉工作,适合男性。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工作时间2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选调后在本委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配偶、直系血亲中无人涉犯罪或刑事处罚。
5、报考本岗位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人民警察资格,从事警务工作满2年;
B、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73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3CM以上。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人选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1、发布公告:通过网络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18时止。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现场报名者可直接到我委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者可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85388706@163.com。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表(本公告后的附件供下载填写);
(2) 身份证、工作证;
(3) 学历学位证书、警衔任命文件、职务任命文件;
(4) 各类获奖、表彰证书及历年考核等次证明;
(5)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6)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年工作经历证明(可在考察前提交);
(7)其他
上述资料,可以是复印件(面试时核对原件),网上报名者可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委不负责家属、子女的随迁、调动和就业就学工作。
联系方式: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9号
邮编:212001
联系电话:0511-80853330,传真:0511-80853334。
原标题:2016年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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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