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4年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㈣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复印件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保存,一律不退还。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㈤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宁乡考试网公布。如有放弃考察资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一次。
㈥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经历等选调条件在考察中确认。
考察为差额考察,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不带入考察环节,被考察对象具有均等的机会。考察结束后,组考单位将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考试网公示。
㈦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一次。
㈧结果公示
将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㈨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签定5年服务期协议。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五、其他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县人社局报名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联系人:文禹、黄敏
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31-87809055
联系人:刘毅梅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