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内蒙古西乌旗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西乌旗党委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使公开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符合旗党委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政府办公室用人要求。
二、公开选调人数及资格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其中公务员11名,事业编制1名(详见《岗位需求表》)。
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旗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旗内事业单位(不含学校教师、医务人员)在职人员。
3、年龄37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联系协调能力和机关文稿写作、调查研究能力,符合办公室工作要求;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报名工作以本人自愿报名,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3日。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审查。报考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直接从西乌旗政务门户网上下载。
(二)考试的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写作能力及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可选择蒙古语或汉语同一种文字答卷。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和蒙汉翻译岗位人员,如用蒙古语笔试,用汉语面试;用汉语笔试,用蒙古语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开考前2日从报名处领取),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
2、面试。笔试结束后,将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排序1:2(如个别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面试开考比例不变)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拟进面试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面试人员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除报考蒙汉兼通和蒙汉翻译岗位外,其余一律采取用汉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加权后确定总成绩。根据每个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第1名者进入考察,如考察不合格,对考试成绩排名第2名者进行考察,以此类推考察。
(三)考察
1、用人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根据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整体情况,拟定选调人员,报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审定。
(四)录用审批
1、确定的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与原单位组织人事工作关系不变)。试用合格者报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关于在全旗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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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乌珠穆沁旗委员会组织部
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