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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水务局遴选3名公务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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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水务局遴选3名公务员公告(第1号)

【导语】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水务局遴选3名公务员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经普洱市水务局党组研究,普洱市公务员局批准,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普洱市水务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普洱市防汛抗旱、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涉水事务的行政管理。

二、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普洱市水务局“水务管理职位”公务员3名。

三、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水务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工作执行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⑷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⑸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普洱市水务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五、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普洱市水务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2.《普洱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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