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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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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第1号)

2016-05-09 20:25:41 | 来源:普洱市政府网

【导语】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面试成绩×40%),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视为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确定人选。普洱市民政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按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若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有关信息全部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ers.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普洱市公务员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28727(普洱市民政局)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952(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原标题:普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人员公告(第1号)

点击下载>>>

普洱市民政局公开遴选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016年普洱市民政局公开遴选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普洱市民政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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