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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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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2016-05-07 11:47:57 | 来源:佛山市政府网

【导语】2016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农办)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农办)农村经营管理科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珠江三角洲农村经营管理、资产交易工作经历,熟悉农村股份制的优先),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二)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士及以上;专业要求:法学(A0301)、会计学(A120201)、农林经济管理(A1203)、法学类(B0301)、会计学(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审计学(B110208)、资产评估(B110215)、农林经济管理(B1104);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三)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能力;

(五)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后需在禅城区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禅城区工作的调动手续。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年龄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5月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1路弼唐中一街5号),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757-82664103,邮编:528000。

3. 报名要求:请本人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若邮寄报名,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等报名资料复印件及照片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邮邮戳日期为准。收到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农办)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五)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原标题: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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