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云南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4名事业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蒙办发〔2010〕92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工作。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州范围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愿意放弃公务员身份也可参加选调)。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3名、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3.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为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学、测绘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为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
4.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熟练CAD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从事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工程测量经验(该岗位需长期从事户外工作,限男性)。
5.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6.蒙自市市外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且有2年以上选调岗位工作经历,市外乡镇人员工作年限必须满5年;蒙自市市内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且有2年以上选调岗位工作经历,市内乡镇人员工作年限必须满3年。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8.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9.报考者须取得原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各类刑事处罚。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理查处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自动离职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具体条件
见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公开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六、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