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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选调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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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选调5人公告

【导语】安徽: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选调人数1:2差额确定。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包河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相应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因各种原因出现选调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由包河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结果书面报市公务员局。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包河区人民法院按照职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合肥市公务员局审核,合肥市公务员局将审核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合肥市公务员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转任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70元/人。

  (二)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0551-6535 2511(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0551-6335 7851(合肥市包河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551- 6535 2506(合肥市包河区第七纪检监察派驻组)

  附件:职位表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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