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广东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工商信息化数据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网络经营行为监管、工商业务档案管理的技术支持、政务内外网网站建设等工作。
(二)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
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生活消费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统计、分析投诉举报热点,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协助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本市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拟选调3名工作人员,市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管理岗位拟选调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1. 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 有较强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6.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选调岗位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聘用合同、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