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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财政局遴选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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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财政局遴选3人公告

2016-04-21 21:34:53 |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6四川广安市财政局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财政局拟面向全市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名额

广安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科级以下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见附件一)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或管理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二)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三周年工作经历,有服务期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到2016年2月29日)。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四)近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 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

此次遴选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考试、考核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 日至2016年5月4 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广安市财政局人事科(广安市政府508室电话0826-2349969)。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查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事业人员登记表、近两年考核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广安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登陆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下载)。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本人单位及相关部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自己负责。

(二)考试

1、开考比例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如达不到该比例,由广安市财政局取消相应职位。

2、计分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 主要考察写作能力和财政相关业务知识,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4、面试 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计划组织、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遴选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选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31188。

六、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参加遴选,被录聘用后应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二)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未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由广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zip

1.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安市财政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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