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四川叙永县公安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叙永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叙永县公安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二、选调对象
泸州市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叙永县教育事业单位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二)具参公管理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即2015年4月2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叙永县乡镇机关的须在乡镇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即2013年4月2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且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1980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的),专业不限。
(五)须有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出具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审查。由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叙永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地址:叙永县西大街公安局大院2楼)。
联系电话:0830-6226099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叙永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面试形不成竞争,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不能确定为拟调人员。
(三)体检。按照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递补。
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仍有缺额的,县公安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确定10人为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根据拟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作标准。
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叙永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6222443
联系电话:0830-6226099
原标题:叙永县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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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公安局
2016年4月20日